来源:河南政府网
政府投资基金,是各级政府通过预算安排,单独出资或与社会资本共同出资设立,采用股权投资等市场化方式,引导各类社会资本支持相关产业和领域发展及创新创业的投资基金。该基金在服务国家战略、推动产业升级、促进创新创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2025年1月7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旨在构建更加科学高效的政府投资基金管理体系,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据河南省财政厅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介绍,《实施意见》提出8方面25条措施,与《指导意见》相比,在突出政府引导和政策定位、提升基金市场化运作水平、规范管理防范风险等方面进行了规范、细化和创新。记者据此梳理出《实施意见》的七大看点,一起来看——
2023年首期河南省政府投资基金项目路演会。
看点一:发展壮大耐心资本
该负责人介绍,要发展壮大耐心资本,基金存续期可结合产业发展规律和企业生命周期特点灵活设置。
《实施意见》明确,产业投资类母基金存续期最长为15年,创业投资类母基金存续期最长为20年,采用直接投资模式的基金存续期最长为10年。合理确定基金投资期和退出期,退出期不得进行投资。
看点二:采取市场化方式遴选确定基金管理人
《实施意见》提出,采取市场化方式遴选确定基金管理人,其应具备与基金运作相适应的募资能力、专业能力、投资能力和管理能力,具有股权投资或相关基金管理经验、符合要求的投资管理业绩。
此外,确定基金管理费要科学论证,一般以实缴出资或实际投资金额为计算基础,并根据基金运作不同阶段合理确定,基金存续期满后不得收取管理费。
2024年第一期河南省政府投资基金项目路演会成功举办。
看点三:不得以基金财产与关联方进行不正当交易或利益输送
“政府投资基金要强化内控管理,依法保障出资人权益。”该负责人表示。
《实施意见》明确,基金管理人要建立健全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廉政风险防控体系,不得以基金财产与关联方进行不正当交易或利益输送。关联交易投资前要取得全体投资者或投资者认可的决策机制决策同意,投资后要及时向投资者充分披露信息。
看点四:鼓励发展S基金、并购基金等
针对当前政府投资基金在退出过程中存在的难点、堵点问题,《实施意见》提出,拓宽基金退出渠道。鼓励发展私募股权二级市场基金(S基金)、并购基金等。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支持申请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试点,推动区域性股权市场规则对接、标准统一。
鼓励提前退出。支持基金非财政出资人提前购买政府出资份额,可在基金章程或合伙协议中约定,对完成政策目标的基金,在基金设立后3年内(含3年)购买的,政府出资部分可以不低于原始出资额转让;在3—5年内(含5年)购买的,可以不低于政府原始出资额和从基金设立之日起按照转让时同期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收益之和转让;5年以上购买的,政府出资部分按照市场化方式确定。
看点五:采取市场化方式确定转让价格
《实施意见》明确,政府出资部分要按照章程或合伙协议约定的条件退出,没有约定的要依法依规进行评估,采取市场化方式确定转让价格。
基金按照市场惯例对外投资或转让所持股权、基金份额,要科学、合理进行评估或估值,必要时要聘请专业机构对相关标的进行评估或估值,基金管理机构要制定估值项目管理制度。
看点六:不简单以单个项目或单一年度盈亏作为考核依据
为解决基金管理人不敢投、不敢退、怕担责等问题,该负责人介绍,《实施意见》明确建立健全容错机制,鼓励政府投资基金更好发挥作用,提高投资效率。
《实施意见》提出,遵循基金投资运作规律,容忍正常投资风险,优化全链条、全生命周期考核评价体系,不简单以单个项目或单一年度盈亏作为考核依据。按照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原则,探索建立以尽职合规责任豁免为核心的容错机制,对依法合规充分履行决策程序、勤勉尽责且未牟取非法利益的投资项目出现损失的,免予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责任。
看点七:最多可让利财政出资净收益的100%
该负责人介绍,基金清算后,财政部门根据基金方案和绩效评价结果,可对基金管理机构和其他出资人进行让利,最多可让利财政出资净收益的100%。
同时,积极与国家级基金和知名基金管理机构开展合作,开展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直接股权投资试点,推动保险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参与基金。加强基金与各类金融机构协同联动,创新推动投、贷、保联动。(记者 梁倩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