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8月11日收到独立董事黄健柏先生、焦健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黄健柏先生、焦健先生因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满六年,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健柏先生、焦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鉴于黄健柏先生、焦健先生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后,将导致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其辞职报告将在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方可生效。黄健柏先生、焦健先生在公司新任独立董事就任前,仍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其在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中的职责。
黄健柏先生、焦健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客观独立,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黄健柏先生、焦健先生在任职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