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证券事务代表刘一鸣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刘一鸣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其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一鸣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刘一鸣女士任职期间为公司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刘一鸣女士已完成所负责相关工作的交接,其辞职不会对公司相关工作及生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聘任符合任职资格的人员担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特此公告。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五年七月二十九日